第一屆 『真愛向上‧向上徵愛』文學創作比賽
日期
2008-06-02 10:05:35 |
文章主題:
活動快報
愛的靈感何處尋?看看名家怎麼寫!!
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第一屆 『真愛向上‧向上徵愛』文學創作比賽
活動簡章
一、活動主旨
向上兒童福利基金會暨台中育嬰院、台中光音育幼院,數十年來始終秉持「博愛、服務」的理念,提供弱勢兒童健全的成長環境。未來規劃深入社區,不只照護兩院孩童,更將向上的愛與專業,和大眾共同分享,讓所有需要的孩子都能得到關愛與照護,成為向上大家庭的親愛寶貝。
特以本文學創作比賽鼓勵文學創作,增進文學寫作風氣外,更期盼能夠喚起社會大眾對弱勢兒童之關注,以「We are family」之精神將弱勢兒童都視為至親,結合社會更多的愛心與資源,讓我們一同用愛讓家園更美麗!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向上兒童福利基金會
三、徵文主題
「We Are Family,愛讓家園更美麗」
四、徵文對象
樹苗組:未滿15歲之在學學生
散文、故事以500~2500字為限; 新詩以20行內為限
大樹組:年滿15歲以上,學生或社會人士均可報名
散文、小說以1500~6000字為限; 新詩以20行內為限
五、獎勵辦法
樹苗組:
金賞1名獎狀乙紙與獎金壹萬貳仟元
銀賞1名獎狀乙紙與獎金陸仟元
銅賞1名獎狀乙紙與獎金參仟元
推薦獎3名,各獎狀乙紙與壹仟元等值禮券
大樹組:
金賞1名獎狀乙紙與獎金壹萬陸仟元
銀賞1名獎狀乙紙與獎金捌仟元
銅賞1名獎狀乙紙與獎金肆仟元
推薦獎3名,各獎狀乙紙與貳仟元等值禮券
六、參賽相關辦法說明
(一)報名表索取方式
請於向上兒童福利基金會網頁:
www.child-home.org.tw下載,或至「臺中市樂群街134號 向上兒童福利基金會」索取報名表。
(二)參獎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以中文創作/Word文件格式/A4規格/直式橫書/新細明體/12號字體/電腦排版,列印一式四份,並附上參賽作品原稿電子檔,並於報名表上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為參賽資格證明文件,並請注意參賽作品上不可有任何有關作者之資料。
以上資料如未盡齊全或違反相關規定者,恕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資格
1.參賽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或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2.參賽作品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四)收件方式
填妥後連同參賽作品掛號郵寄至「(403)台中市西區樂群街134號 『真愛向上‧向上徵愛』文學創作比賽評選小組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所參加之徵選及參賽類別。
七、截稿日期與收件方式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97年7月30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八、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
稿件收到後立即編號,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知名作家或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二)審議時期
主辦單位於97年8月中旬公佈入圍名單後兩週內舉辦公開頒獎典禮並當場公佈得獎名次,亦廣邀參選作者共襄盛舉,主辦單位將在典禮後於基金會網站與部落格公佈得獎者名單及作品。
(三)參賽作品均未達評審標準之審議辦法
如參賽作品均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議從缺。凡送件參賽則視為同意本辦法,參賽者對評審委員會所做決議,不得異議。
九、著作權說明事項
著作財產權由得獎作品之作者與主辦單位共同享有,作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可於任何時地,以任何形式利用、修改或重製該著作,作者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二)參賽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惟得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每人至多一件作品參賽。
(三)得獎者如於決審會議暨頒獎典禮當日不克到場參加,除獎項保留外,獎金將由主辦單位以得獎者名義代為捐贈至社福機構。
(四)參賽作品嚴禁抄襲或冒名頂替,若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公佈違規事實,追回獎金及獎牌並依法究辦,參賽者並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任何名譽上或財產上之損害。
(五)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六)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本徵文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以網站公佈為主。
(七)凡送件參賽則視為同意上列辦法,不得異議。
(八)如對本辦法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4-23727170轉230果果老師。或寄電子郵件至
jill@hscw.org.tw
本篇新聞文章來自 向上社會福利基金會
http://www.child-home.org.tw/t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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